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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購買公共服務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2017-12-18 關于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購買公共服務招聘工作人員的延期公告 為加快推進我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,建立健全太原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隊伍,促進不動產登記工作規(guī)范化、常態(tài)化。經太原市國土資源局辦公會研究決定,并報市政府批準,擬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面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30名。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用人單位簡介 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市國土資源局下屬的事業(yè)單位。主要負責太原市國有土地上的不動產統一登記,以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等工作。 二、公開招聘人數、條件及崗位要求 (一)招聘人數:擬定招聘30人,其中普通崗位25人、特殊崗位5人。 (二)招聘條件 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戶籍不限; 2、年齡25周歲以下(從事過相關窗口業(yè)務工作并有原單位工作證明者,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); 3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。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可靠,作風正派,責任心強,能吃苦耐勞,熱愛不動產登記工作; 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、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,無違法犯罪記錄; 5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身體健康,體貌端正,無殘疾、無傳染性疾病,能承擔不動產登記的相關工作; 6、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 7、大專及以上學歷。具有土地、房屋、計算機、法律、文秘等不動產登記相近專業(yè)的學歷或技能者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; 8、下列人員不具備招聘條件:被公安機關立案偵察、調查或拘役,販、吸國家違禁藥物的;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嗜好的;有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禁止情形的; 9、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規(guī)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。 (三)崗位要求 1、普通崗位(25人) 崗位1(25人):大專學歷及以上學歷。具有土地、房屋、計算機、法律等不動產登記相近專業(yè)的學歷或技能者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; 2、特殊崗位需具備以下條件(5人): 崗位2(2人):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文秘、中文等文學類或檔案類專業(yè);能熟練使用辦公設備;熟練掌握office軟件;精通PPT制作、攝影技術者優(yōu)先。 崗位3(3人):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法學類專業(yè);具有應訴資格人員優(yōu)先。 特殊崗位人員,按照公共科目成績60%、專業(yè)科目成績40%,計算筆試成績。 三、招聘程序及辦法 1、在太原青年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官網及太原青年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“微信訂閱號”上發(fā)布招聘公告。 2、報名時間: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8日(上午8:00---12:00、下午14:00---17:30)。 3、報名地點:太原青創(chuàng)培訓學校,太原市府西街110號青年宮一層(乘車路線:乘坐803、807、6、602路公交車在漪汾橋東下車)。 4、報名攜帶如下資料: (1)在太原青年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官網下載并填好《太原青創(chuàng)報名登記表》2份; (2)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3份; (3)學歷、學位證、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; (4)個人簡歷1份; (5)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紅底一寸照片5張; (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)。 報考人員在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內,到指定地點報名。未按上述要求報名者,視為無效報名。報名崗位不設比例限制。 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查實,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,已簽訂聘用合同無效。對偽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按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嚴肅處理。凡因信息填報有誤、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。 四、招聘辦法 (一)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 1、組織實施:考試由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委托的太原青年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組織實施,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、邏輯思維、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及相關專業(yè)知識。 2、考試時間及地點。 考試時間:另行通知。 考試地點:另行通知。 3、成績評定及公示?荚嚥扇“俜种朴嫹,總成績=筆試成績40%+面試成績60%,總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。筆試公共科目,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和申論及相關法律知識,筆試專業(yè)科目:崗位2,測試公文寫作、辦公軟件等相關專業(yè)(文秘工作人員);崗位3,測試法律常識等專業(yè)(應訴工作人員)。筆試完畢后,將在網上公布筆試成績。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,按照1: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的考生;不足1:3比例的,按照實際情況確定面試人員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,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,面試評委當場評分,考生在考后休息室統一等候成績,當天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,考生確認后在考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。 4、注意事項。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相關要求,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,對與報名條件不符的人員,直接取消資格,不進行遞補。參加面試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,在考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,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,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。 (二)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,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。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太原青年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官網公布,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,可向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監(jiān)察室以實名形式提出,不接受匿名投訴。 (三)辦理聘用手續(xù) 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的人員,公示結果無異議的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,培訓結束后進行試用,簽訂聘用合同。試用期2個月,對有下列情況的應聘人員,一經查實,取消其聘用資格;已聘用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 1、偽造、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; 2、應聘人員培訓不合格的; 3、試用期結束考核不合格的; 4、有其他不能聘用情形的: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(guī)章制度的;嚴重失職、營私舞弊,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不良影響的;派遣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,經甲方提出,拒不改正的;派遣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。 五、工資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以勞務派遣的形式由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安排具體崗位,試用期2個月,勞務派遣人員工資預計為2000元/人.月,繳納五險(養(yǎng)老、醫(yī)療、失業(yè)、工傷、生育)。 招聘工作咨詢及監(jiān)督 太原青創(chuàng)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:0351--2599122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監(jiān)督及舉報電話:0351---3586717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監(jiān)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。 2017年12月15日 |